2019年12月4日上午11:00,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会议在云潭南路校区行政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委员、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委员、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李皖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办法(试行)、高校系列职称评审(推荐)条件(试行)、高校系列职称评审(推荐)量化积分考核办法(试行)、职称评审(推荐)过渡方案等配套制度以及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职称评审范围。

会议要求:我校2019年职称评审(推荐)处于过渡阶段,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制度的宣讲,要广泛宣传,确保广大教职工知晓政策,提前筹备,努力创造教学科研、教书育人业绩,从2020年起,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将在每年6-7月集中开展。
此次会议是我校职称评审(推荐)机构(组织)成立后第一次大会,标示着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引领化的跨越发展。接下来,学校将陆续出台其他辅系列职称评审(推荐)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认定办法、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以及职称评审课题、论文、奖项等级认定办法等职称评审(推荐)配套制度,逐步构建起我校“两步评审”“三级评分”“四轮审议”的职称评审(推荐)体系。